民航局下發(fā)2020年冬航季航班時刻配置政策
2020年冬航季航班時刻配置和管理基本思路:堅持穩(wěn)中求進工作總基調,貫徹落實“精準控、精細調”決策部署,抓住國內疫情防控階段性勝利機遇期,為國內航空恢復發(fā)展創(chuàng)造空間,加快民航業(yè)復工復產;嚴格按照《民航航班時刻管理辦法》釋放增量,實現航班時刻的公平高效配置;因時因勢綜合施策,確保航班運行量與安全保障能力相匹配,進一步發(fā)揮航班時刻配置在推動民航高質量發(fā)展中的基礎性作用。
一、各地區(qū)航班時刻增量調控
華北、華東、中南、西南地區(qū)的航班時刻增量原則控制在5%以內,東北、西北地區(qū)航班時刻增量原則上控制在6%以內,新疆航班時刻增量原則上控制在7%以內。
二、換季航班時刻計算基數
以2019年冬航季初的“周紅頭”量作為2020冬航季各機場航班時刻計算基數。
三、航班時刻主協調機場
22個航班時刻主協調機場,增量原則上控制在3%左右。大興機場另行考慮。
四、航班時刻輔協調機場和年旅客吞吐千萬級以上機場
航班時刻輔協調機場、22個航班時刻主協調機場之外的其他千萬級機場,航班時刻增量控制在5%以內。
五、千萬級以下機場
年吞吐量500萬-1000萬機場,航班時刻最大增量控制在10%以內;
年吞吐量200萬-500萬機場, 航班時刻最大增量控制在15%以內;
年吞吐量100萬-200萬機場,航班時刻最大增量控制在20%以內。
年吞吐量100萬以下機場,按每小時最大不超過4個起降架次、每15分鐘不超過一個起降架次標準安排航班時刻。
六、激勵約束措施
2019年以來,機場容量標準和航班時刻協調參數進行過調整的機場,獎勵時刻增量1%,獎勵增量另計。2019年冬航季(1月18日前)放行正常率85%以上的千萬級以上機場,原則上獎勵時刻增量1%,獎勵增量另計。2019年冬航季(1月18日前)放行正常率75%以下的機場,原則上不予新增。
七、加大貨郵飛行時刻供給
全國機場零點至6點新增的貨郵飛行航班時刻,不計總量。貨物發(fā)運及了解請致電4008-076-756咨詢。
(2020年夏航季,貨郵飛行時刻政策:全國機場0:00-6:00新增的貨郵飛行時刻,不計入控總量范圍;主協調輔協調機場,22:00-8:00,可配置貨班時刻; 非時刻協調機場以及航空貨運樞紐集散的時刻協調機場,全天24小時,可安排貨班時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