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違禁品,一般指國家規(guī)定限制生產、購買、運輸和持有的槍支彈藥、刀具、爆炸物品、劇毒化學品、竊聽竊照專用器材、迷藥、毒品等。
坐飛機一般都有嚴格的安檢措施,禁止旅客攜帶危險物品上飛機。有一些物品是明顯違禁的,例如帶槍械上機。
而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,如有強烈刺激氣味的物品、可能干擾機上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等。還有帶有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、鐵頭登山杖、棒球棍等;斧、鑿、錘、錐、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銳器、鈍器。這些違禁品都存航空貨運在很大的安全隱患,為了乘客可以安全乘坐飛機必須禁止攜帶這些物品。
1.槍支和警械:各種類型的軍用、民用槍支、運動槍、獵槍、信號槍、麻醉注射槍、樣品槍和逼真的玩具槍等。
2.彈藥和爆炸物品:炸彈、手榴彈、子彈、照明彈、教練彈、煙幕彈、炸藥、引信、雷管、導火索、導雷索及其他爆炸物品和縱火器材。
3.管制刀具、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、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屬于管制刀具類的單刃、雙刃、三棱刀)。
4.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機場貨運或鈍器:菜刀、大剪刀、大水果刀、大餐刀、工藝品刀、劍、文藝體育單位表演用刀、矛、釵、戟、少數民族生活用的佩刀、佩劍、斧子、短棍、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、鐵頭登山杖、以及其他被認為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各種器械。
5.易燃易爆物品:酒精、煤油、汽油、硝化甘油、硝銨、松香油、橡膠水、油漆、白酒(限一公斤)、丁烷液化氣罐及其他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,硫化磷,閃光粉、黃磷、硝化纖維膠片,金屬鈉,金屬鉀、煙花、鞭炮等。
6.毒害品:氰化鉀、砷、有毒農藥,氯氣、有機場快件毒化學試劑,滅鼠藥劑等各種有機、無機毒品。
7.氧化劑、煙霧劑、發(fā)光劑、過氧化鈉、過氧化鉀、硝酸銨、過氧化鉛、過氧醋酸等各種無機、有機氧化劑和過氧化物。
8.腐蝕物品:硫酸、硝酸、鹽酸、氫氧化鉀、氫氧化鈉、有液蓄電池等具有腐蝕作用的物品。
9.放射性物品: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。
10.易傳播病毒的物品:傳染性細菌、病毒和帶有活病原體的物質等。
11.其他危害民用飛機飛行安全的危險物品,包括有特殊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和強磁性物品機場物流。
12.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、磁鋼等含強磁的制品。
如果你攜帶的物品不能通過安檢,最好交給送你去機場的人帶回去,如果沒有隨行人員,機場會給你一個收據,作為以后取東西的憑證,不過是限定日期的。
最后說明,這些物品只限于公民可以合法持有的,如果你非法持有一些東西,就沒那么簡單了。機場方面表示,近日民航局再次發(fā)布公告,重申旅客攜帶打火機、火柴以及充電寶乘機的有關規(guī)定,明確幾大類禁止行為,對于故意藏匿違禁品等影響惡劣的行為,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。